獨立議員黃毓民涉嫌在7月3日的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向梁振英投擲玻璃杯,抗議他對公投及七一遊行的民意置若罔聞。這一擲沒有擊中梁特首,卻在社會輿論激起千重浪。黃毓民亦主動投案,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助查。
黃毓民的舉動贏得部分激進的泛民支持者認同,認為梁振英活該,甚至為水杯沒能正中目標而感到惋惜。短片顯示黃擲杯時手臂正被保安按住,因此也有人指,黃其實只是一時滑手。如果黃毓民真的故意為之,這實在是不智。
作為議員,黃毓民確有責任代選民向特首表達不滿,卻沒有權利傷害他人身體。有說黃刻意不擊中特首,目的只在羞辱而非傷害他。然而,即使他故意擲空,四濺的玻璃碎片也有機會誤中他人, 若真的命中梁振英,更會構成嚴重傷害,早已超出「羞辱」的範圍。黃毓民擲杯也許發洩了部分人對特首的心頭之恨,卻令自己由有理的一方,變成被理直氣壯地譴責的一方。
這一擲更輸掉大眾對黃毓民以至整個泛民派的印象。當天原本有23名泛民議員集體離場抗議,對政府作出有力控訴,但獨立議員黃毓民「擲杯」事件加上傳媒渲染,反而為政府轉移話題,更間接削弱佔中號稱「非暴力抗爭」的說服力。要得到大眾支持, 以非暴力的方式表達訴求,集中焦點,才是更有效的表達方式。
黃毓民一擲杯,換來可能被控的下場和社會的口誅筆伐,對爭取民主反而毫無幫助;而擲玻璃杯危險性之高,連小學生也清楚,何況是一位議員。我相信,他這次真的一時錯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