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今天浸會大學舉行畢業禮,有學生不僅在奏起國歌時撐傘背台,上台領畢業證書時亦手持黃傘,校長陳新滋要求該學生收起雨傘,對方不允,他亦拒絕授予證書,據報導,事後學生表示陳新滋沒校長應有的氣度,不值得別人尊重。
這已不是甚麼新鮮事了,早前馬時亨出席嶺南大學畢業禮時,同樣的場面早已看過,當他致辭時批評長毛不尊重議會,更隨即被台下學生喝倒采。相比之下,浸大這次只是小兒科!還是嶺大校長鄭國漢識時務,即使學生沒有徵求他的同意下,在他身上繫上黃絲帶,他亦只微笑接受,事後還感謝學生這份小禮物,更表示以和平手法表達意見並無不妥。
此時此刻,一把黃傘在手,就要通行無阻,畢業典禮如是,商場如是,車廂如是,誰阻撓誰沒量度,誰打壓言論自由。
畢業典禮內撐傘的意義其實是甚麼?向在場嘉賓、老師,還是同學表達訴求?他們一早已經知道了,且不能在典禮後撐嗎?還是想吸引某個鏡頭的注意?讓所有人都知你在畢業禮上都不忘爭取普選的權利?或是學生根本不認同畢業禮是個莊嚴的場合,沒有甚麼禮儀必須遵守,沒有甚麼事情不可以做。
畢業禮若只為領取一紙證書,郵寄很方便,電郵更環保,何苦勞師動眾,又袍又帽,邀請各位商賈賢達出席?假若學生不在乎,場合不被尊重,它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