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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等四人 阻差辦公罪名不成立

【本網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前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抗議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時,焚燒巨型白皮書道具,被指阻撓警方人員救火,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裁定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但指出黃之鋒應反省自己的行為。

黃之鋒在判決後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希望香港繼續有司法獨立和獨立的裁決,對法官的提醒會記在心中,但會繼續在街頭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