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少年網上批李光耀被判入獄

高院駁回余詆譭李光耀上訴案

余澎杉就詆譭李光耀被判入獄的上訴案,被新加坡高等法院駁回。據新加坡Channel News Asia引述,高等法院法官鄭永光指余對基督教重要人物使用冒犯性的言辭,其態度完全不顧他人感受,不尊重他人,又形容余公開違反法庭保釋條件,是為了確保外界看到他的勇武(make sure his “bravado” was made known)。余的代表律師質疑,余只是在行使憲法賦予他的言論自由,雖然對他人不敬,但不是犯罪。對此鄭永光法官認為,余不是在行使言論自由,而是在侮辱他人,猶如由鄰居家中擲石,逼別人注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