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由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出庭。曾蔭權正式對控罪進行答辯,否認全部控罪。曾蔭權首項控罪是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於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作為他憑藉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的身份,考慮和決定香港數碼廣播前身雄濤廣播三項申請的報酬,包括批准雄濤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牌照申請。第二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申請時,無向行政會議申報、披露或隱瞞他與當時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往來及商議。第三項控罪是指曾蔭權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時,無向政府披露何周禮正為其深圳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法官陳慶偉決定參與今次聆訊的陪審團人數將會是9人,由於法庭目前仍未進行遴選陪審團的程序,為免影響審訊造成不公平,法官下令對傳媒可以報道的內容作出限制。
高院開審 曾蔭權否認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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