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暫緩實施一地兩檢條例。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表示,申請人梁頌恆和郭卓堅聲稱,他們有意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乘坐高鐵前往內地,如若法庭不頒下臨時禁制令,或會對他們及其他同樣乘坐高鐵前往內地的香港市民,帶來不可逆轉的後果。但香港尚有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內地,市民是否選擇高鐵是個人意願,「不可逆轉的後果」只是出於假設;相反,如若法庭頒令,高鐵必定延遲通車,由此造成的龐大經濟損失卻是可以肯定的。
法官在判詞中又指出,梁頌恆提及的「兩地兩檢」方案並不可行,因為緊接西九龍站的4個內地高鐵站均沒有海關、入境及檢疫設備,不能配合「兩地兩檢」方案。
法官表示,明白一地兩檢司法覆核案涉及的不僅是交通問題,而是關乎本港法庭在內地口岸區的司法管轄權及法律應用問題,但在衡量錯誤地沒有頒下臨時禁制令和錯誤地頒布臨時禁制令兩者所帶來的損害後,他判斷前者的損害顯然較後者為小。
法官駁回兩人申請臨時禁制令的申請後,並裁定兩人須付訟費。
梁頌恆和郭卓堅連同其3人就一地兩檢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會在10月底展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