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為已婚同性伴侶申請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報稅被拒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日判決終極上訴得直。
梁鎮罡及其英籍同性伴侶於2014年在新西蘭結婚,他不滿伴侶未能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及被稅局拒絕合併報稅,提出司法覆核。他前年爭取公務員配偶福利已獲判勝訴,唯爭取已婚人士合併報稅權利敗訴。他和公務員事務局分別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外地結合的同性伴侶,不能享有公務員配偶的福利,裁定公務員事務局上訴得直,並駁回梁鎮罡對稅務局的上訴。梁鎮罡隨後提出終極上訴。
終審法院判決時指出,港府未能證明有充分理據支持異性夫婦及同性夫婦已婚伴侶在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稅資格方面存在的差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