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內地獨立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今早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罪名成立,高瑜被判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高瑜的代表律師指判決不公平,必定會上訴。
71歲的高瑜被指於2014年把非法獲取的一份中央機密文件,寄到海外網站刊登,外界估計是「九號文件」,網絡稱為「七不講」,即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及司法獨立不要講。
高瑜上年四月被捕,官媒中央電視台於五月即播出高瑜認罪的畫面,片段中的女性被遮去容貌,自認所做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並誠心誠意接受教訓。高瑜其後表示,為救兒子被逼認罪。案件11月閉門審訊,高瑜否認控罪,法院其後兩度延期宣判。
時事評論員程翔批評判刑過於嚴苛,尤其是對年事已高的高瑜而言,判刑等同要在監獄終老。他認為,案件最不合理之處是法院將中共黨內的文件等同國家機密,是黨國不分,有關問題值得大家思考,並估計判刑將為內地新聞界帶來寒蟬效應。
高瑜是中新者前記者,1989年因大幅報導八九民運被捕,1990年8月獲釋;1993年10月再次被捕,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囚6年;1999年以保外就醫名義獲釋,至去年再次被捕。高瑜曾獲多個國際組織獎項,包括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 自由金筆獎」,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新聞勇氣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