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名泛民立法會選舉參選人與選管會主席馮驊見面,討論「確認書」的問題。有份與馮驊會面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引述,馮驊強調「確認書」只是協助選舉主任,信納參選人簽署聲明是否真誠。但選管會晚上聲明又指,據《立法會條例》,參與立法會選舉人士須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表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而選管會留意到社會上近日有言論或提議,偏離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為了確保提名程序能依法完成,乃擬備「確認書」。
馮驊在新聞稿表明,「確認書」有法律依據,呼籲所有參選人填妥交回,如參選人沒有遞交「確認書」,選舉主任有權根據規例,向參選人索取進一步資料,並可以在有需要時,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採取適當行動,以確定有關參選人的提名,是否符合法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