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馮程淑儀官商換樓醜聞

馮程淑儀:貪污指控不公失實

馮程淑儀下午發聲明表示,對不公及失實指控深表遺憾。馮太指現居單位的買賣交易是經由地產代理介紹,議價過程亦經由代理代為磋商。整個買賣過程中,她從來沒有接觸過交易另一方。又稱交易另一方為香港1家註冊公司,在接獲傳媒查詢前,她根本不知道有關公司股東是誰,而在交易協議上,代表該公司簽署的另一方亦非報道中提及的陳女士。

就雙方單位的差價,馮太表示是由地產代理按照當時銀行估價作建議及代表雙方議價,最後成交價已反映雙方物業的實際情況,包括裝修狀況。政府稅務局其後對兩組物業作出的估價,是用作釐定印花稅之用,高於或低於當時銀行估價及物業成交價實不足為奇。馮太又表示交易前已徵詢律師的意見,交易形式符合法例要求,任何人士均可循這方式轉換物業,交易與公務員的身分並無利益衝突,自己亦根據公務員申報規則適時和如實地向直屬的民政事務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