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強調高鐵沒有後備方案,若未能通過撥款,估計暫停工程的額外成本可高達48億,停工的額外成本更接近百億。港鐵候任主席馬時亨表示,若未能在明年三月前通過撥款,高鐵「爛尾」的機會大增。他解釋高鐵最初批出的 650億委託費,將於明年中用盡,假如立法會不通過撥款申請,工程很大機會「爛尾」。
馬時亨指望高鐵能趕在2018年第三季前通車,他亦表當務之急是完成高鐵工程,工程延誤及超支責任等法律責任問題,可以待工程完結後再處理。補充新方案不會影響港鐵的財務狀況,亦不會影響港鐵的票價優惠,強調港鐵的財務狀況保守及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