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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將負責籌備建立國際調解院

特區政府今日公布,外交部已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了《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預計辧公室在2023年起展開工作。

該《安排》於上月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簽署,而代表外交部簽署的是副部長謝鋒。

外交部在今日發表的新聞公布中表示,《安排》於10月21日簽署;而特區政府的新聞稿則沒有提及具體簽署日期。

外交部表示,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是中方根據《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設立,負責就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國際公約等事項,組織開展政府間談判。預計組織開展國際公約談判的工作,自2023年起開始。《安排》確定了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落地香港特區的具體事宜。

特區政府表示,《安排》的條文涉及辦公室的設立、地位,以及辦公室及相關人士的特權及豁免權。《安排》將在香港特區完成立法工作後生效。

外交部指出,近年來,國際社會對調解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國際上還沒有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現有爭端解決機構主要通過訴訟、仲裁等解決國際爭端,一般僅將調解作為輔助或前置手段,未能滿足國際社會日益增長的對調解的需求。為順應國際調解發展態勢和需求,中方與持相近理念的國家起草並達成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共同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專門提供調解服務,「為各類國際爭端提供友好、靈活、經濟、便捷的解決方案」。

林定國表示,特區政府對在香港特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深表歡迎。「這體現了國家大力支持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持獨特地位,亦標誌着簽署《聯合聲明》的國家對籌備辦公室設於香港特區投下信任一票。我們相信這將加強香港特區作為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的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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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