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說,全國人大常委會稍通過國歌法後,香港立法機構有義務盡快通過本地立法實施這項全國性法律,以體現「一國」原則,香港有義務執行,不應因為立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障礙而推工作。至於國歌法草案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等,近年本港卻曾有數次球迷噓國歌事件,饒戈平接受《明報》訪問時表示,相信將來香港執法人員執行國歌法時,能夠區分故意對抗、藐視國歌,與一時間未能適應有關法規的行為。他說:「從尊重『一國』原則的角度來看,這是應有之義…,我勸告一些香港人要尊重國家法律,不要將自己放在國家法律的對立面。」
饒戈平:尊重一國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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