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衞生督察今日在荃灣二坡坊一帶進行突擊巡查,在兩間雜貨店檢獲約20公斤並無有效衞生證明書的大閘蟹,並已作銷毀處理。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大閘蟹屬於「限制出售的食物」中的介貝類水產動物,銷售者要獲得食環署署長書面准許或許可證,才可以出售。由於兩名店鋪負責人沒有取得准許,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食環署已向他們展開檢控程序。
發言人說,大閘蟹銷售者,包括實體店及網上銷售,除了須領有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書面准許或許可證外,也要遵守相關的規管條件,包括須由可靠和商譽良好的供應商供應大閘蟹,並須備存有關當局簽發並獲食環署署長認可的衞生證明書。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封面圖片:食環署今日在荃灣採取突擊行動,巡查二陂坊一帶的雜貨店,打擊非法銷售大閘蟹。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