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編輯推介

食環署查獲新鮮糧食店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對旺角廣東道一間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執法行動,封存逾227公斤懷疑冰鮮肉和冷藏肉。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店鋪持牌人涉嫌把冰鮮或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該署正展開程序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食環署人員並抽取一個豬肉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顯示違法,將提出檢控。

該署亦就店鋪食物室不潔,向持牌人提出一宗檢控,並就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持牌條件,發出口頭警告。

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冒充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和引發食物安全問題外。「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主圖片:食環署人員檢獲的部分肉類。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