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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更新網頁 說明日本排放核廢水後食品進口管制新措施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在網頁加入詳細資料,說明一旦日本排放核廢水,香港將對日本進口食品採取的進一步管制措施。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表示,已在中心的網頁加入的資料包括,一旦日方開始排放福島核廢水,會即時禁止源自東京 Tokyo、福島 Fukushima、千葉 Chiba、栃木 Tochigi、茨城 Ibaraki、群馬 Gunma、宮城 Miyagi、新潟 Niigata、長野 Nagano 和埼玉 Saitama,共10(都)縣的水產品進口,包括所有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

發言人續稱,資料還包括「常見的問題」解答,內容涵蓋新措施下會被禁止的水產品種類,以及其適用範圍是否包括源自非受管制縣而轉運至受管制(都)縣出口到本港的水產品,以至在新措施生效前已付運或已包裝的水產品等,讓食物業界加深了解,以便及早作好準備。

一旦日本排放核廢水,現行管制措施維持不變。

發言人強調,在新措施生效後,現有對日本進口非水產食物的管制措施仍然會維持,兩者會同時實施。食安中心會因應日本排放核廢水計劃的最新情況及相關風險評估,適時更新常見問答的內容,業界及市民可瀏覽食安中心網頁以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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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食安中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