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發生嚴重海難事故,已確定死亡人數超過200,還有數十 人失蹤,倘若生還算是奇蹟了。但韓國人就是不講法理,國家還沒有展開調查,還沒有確定翻船原因到底是人為還是天來橫禍,總理鄭烘原卻居然自願負起處理救災不力的責任而引咎辭職。更令人震驚的是,海難事故中有300多個學生來自一家高中,學校的副校長雖獲救而逃出鬼門關,但相信因自責和自疚而上吊身亡。
韓國人就是那麼衝動,那麼魯莽,海難發生才沒幾天,還沒有報告,就有副校長搶著負責而上吊。兩個星期不到,連總理也“待罪”請辭。相對而言,香港的法治就是讃,簡直是讃讃讃。
香港也有海難,那是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的那天晚上。每年那天晚上香港通常都有煙花表演,通常也有很多市民和遊客在維港兩旁觀看,更有人租船出海近距離感染氣氛。一艘從香港離島南丫島前赴維港看煙花的香港電燈載客船,跟一艘正準備靠岸的客輪相撞,港燈的船不堪一擊整條船迅速翻沉,看煙花不成,更有39人被波臣召走,成為香港自回歸之後死亡人數最大一宗的災難事故。
香港三歲小孩都知道,碰上如此嚴重事故,政府必然先找專家成立調查委員會,然後展開隆重而認真的調查和研究,又傳召其他專家作證。由於專家都很專業和敬業,到了2013年4月19日,報告才告正式完成,期間兩名涉及事故的船長都被控告誤殺罪名。報告面世當天,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宣布成立一個特別調查委員會,對政府內部作出調查,主要是針對有關海事處制度的漏洞及不足,但當中難免涉及官員在事件中是否失職的問題。
到了今年 4月,即事發後差不多兩年,這份內部調查終於完成,但律政司袁國強卻拒絕公開整份報告,聲稱是為了妨礙警方正在展開的刑事調查,儘管有人懷疑其實是官官相衛,因為迄今香港政府沒有一個官員為39條人命負責。
香港就是這麼的講法治,香港人真幸福,香港官更幸福。
《媚眼看世界》/沈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