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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售丁權首入罪

【本網訊】丁屋發展商涉被控串謀11名新界原居民,向地政總署作虛假陳述,非法轉售丁權。昨日區域法院裁定發展商與11名原居民串謀詐騙罪罪成,將於下周五判刑。法官斥眾被告的行為如同騙取綜援,以丁權謀利,與政府當初訂立丁屋政策,讓原居民安居的原意相違背。

 

案中首被告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被指透過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等多名中介人,聯絡擁有丁權的原居民私下協議將丁權轉讓予李。由於新界原居民除了擁有丁權外,更需要擁有自己名下的地皮,方有足夠資格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興建丁屋。而案中「有地無丁」的首被告李欽培,遂以虛假文件聲稱將其名下的地皮售予11名「有丁無地」的新界原居民,令原居民獲批建丁屋。並企圖在丁屋建成後,合法向政府申請補地價後將丁屋轉售回李。

 

法官沈小民指,眾被告清楚知道丁屋可轉售,唯丁權不能轉售,原居民要「有地有丁」才可建屋的「遊戲規則」,卻仍知法犯法,詐騙地政總署批出丁屋建屋牌照,行為不誠實。法官認為,眾被告賣丁權謀利,與丁屋政策原意相違背,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成為首宗涉及非法轉售丁權成功入罪的案件。

 

鄉議局丁屋小組主席粱福元認為11名原居民被定罪不合理。他指原居民並沒有濫用丁權,只為改善居住環境,才與發展商「合作」。而原居民向發展商出售丁權是公開的秘密。

 

有指俗稱「套丁」的非法丁權轉售的情況普通。住屋需求愈大,丁屋的售價愈高,而丁權的黑市炒賣價則愈升愈高。據了解,現時元朗八鄉的丁權已炒至50-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