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隨著警方清場、泛民及雙學人士被捕,雨傘運動告一段落,生活就回歸往日的旋律。有朋友對我說:「這只是一切的開始而已。」事實上,這場運動裡面我們年輕人的參與程度,似乎暗示了香港政壇微妙的變化。
回想「9-28」打出第一顆催淚彈,身邊不少同學立刻趕往前線支援,或投入採訪工作,而我作為一個過客,則在背後默默觀察著這一切。一個星期內,運動聲勢增大,旺角和銅鑼灣都出現佔領,媒體的報導中,不乏同學們的身影,大家徹夜不眠地走訪佔領區。還記得那段時間的上學日,大學講堂人煙稀少;有同學開玩笑說: 「可能大家都趁機缺席了。」系主任也表明,同學們採訪雨傘運動可以免除缺席記錄,更讓同學們投入十年難得一見的革命式運動。
記者不是一種職業,而是一種思考實物的方式。但作為一名新聞系學生,我現在卻有點鬱悶。
看著社交網站不斷彈出的帖文,同學們在佔領區碰頭自拍、支援佔領、換上「黃絲帶」頭像……我心裡有點難受:這到底是什麼採訪的心態,是什麼記者的特質?我頭腦可亂了,到底我們是佔領者?是記者?還是佔領記者?雨傘運動的過程,同學們總是在不同場合間,有意無意強調自身「黃絲帶」的立場,總是有心無心間冷嘲政府、熱諷員警,卻對這次違法的雨傘運動,用文字修辭加以保護。記者的客觀和中立,明顯消失在同情佔領區學生的理想堆中。
其中不得不提一件事:七警疑打示威者。
TVB 一則新聞報導引起爭議,新聞總監要求把「員警拉示威者到暗角,並拳打腳踢」刪除,修改為「員警疑似使用過分武力」。這在網路世界談論如火如荼,大家都批評 TVB 的做法,有人更認為新聞總監和管理層是顧全政府面子。有同學也在 Facebook 提到,影片都明確看到員警打人,為什麼還要加上「疑似」字眼,這不是袒護員警嗎?更有同學帖文指,「強烈譴責」員警打人。我承認,平常上課我未必很專注, 但媒體法律課的內容我可是清楚記得:普通法之下,哪怕你認為有明顯的證據,法庭未有裁決之前,都不能用任何行為影響案件,是為了保障疑犯的權益。過往不少案件的裁決結果出人意表,法律觀點有別於大眾認知。如果今天你報導用上「員警打人」字眼,萬一最後法院裁定員警的行為,屬於合理武力,那麼你和你所屬的媒體公司,就要面對嚴重的誹謗的指控。
我無法理解,諸位未來的新聞工作者,為何都急於一時說出感性的評論?記者的第四權,除了監察政府,也應該擁有自律的責任,儘量避免利用自己傳媒的力量,左右讀者對事件的看法。遺憾的是,不少同學表現出並不重視如此重要的觀念。作為新時代傳媒工作者,更應深知網路影響力,部分人卻仍然選擇將自己的「主觀」,通過傳播載體發放出去,「事實」淪為副產品。「傳媒立場化」的惡果可能十幾年後才浮現,但有些問題卻已 經白熱化。
同窗們一面倒的不理性,也實在令人心寒。
「支援示威者,是戰友,不支援,就是敵人。」 一位同學跟我訴苦。「黃絲帶」的同學,不允許黃色以外的藍色。有一次我問一位非「黃絲帶」同學,為什麼她不發表對雨傘運動的見解。她用了「槍打出頭鳥」來形容學校的情況,她說自己不是完全同意佔領行動,但說話最大聲的同學都是忠實「黃絲帶」,她也不願意在公開場合表達不同的意見。這讓我想起幾個學期前的一門課程,裡面提到的「沉默的螺旋」:如果人們覺得自己的觀點是公眾中的少數派,他們將不願意傳播自己的看法。少數群發表異於主流聲音的意見,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遺憾是在這種「唱黃打藍」的氣氛下,並沒有幾個這樣能夠力排眾議的同學,更多的是感性蓋過理性思考。
從佔領運動的開始,就是曲罷課集會者的原意而生。明明是罷課,怎麼突然間變成了違法的佔領行動?當初並沒有太多人深究這個關鍵問題。本來是佔領金鐘,為甚麼很「自然地」聽從呼籲,也佔領銅鑼灣和旺角?也沒有太多人想過這樣的問題。一場雨傘運動很多需要大家三思而後行的地方,但明顯大家並沒有慢下來,每一步都走的很匆忙。說到普選,是否真的適合香港人?這個問題更從來沒有政客願意主動提出,畢竟這是萬箭穿心的問題。
金鐘清場後,橋上懸掛著「It’s Just The Beginning」標語。讓我也反思,如果未來的新聞工作者獨立思維方面的表現如此,那麼他們的讀者將會變成怎樣?這個「Beginning」是否預兆傳媒墮落的開始?我不敢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