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雞蛋會循序漸進長成雞項嗎?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最近一再勸喻市民在普選問題上抱「袋住先」的態度,待2017年特首實現「普選」後,再「循序漸進」增加民主成分,例如改善提委會代表性和提名程序等。這說法頗讓一些不明就裡的人以為是合理安排。

你到街市買雞,檔主若給你一隻雞蛋,聲稱:「假以時日,這隻雞蛋就會循序漸進,長成雞項」,你是否願意用買雞的價錢去買一隻雞蛋?賣蛋就是賣蛋,老老實實,不要訛稱賣雞。假如2017年特首選舉後仍須「循序漸進」增加民主成分,那麼政府就應老實向市民宣示:2017年特首選舉根本不是普選,只是為「達至普選目標」而設的一個中途站而已。

基本法第45條寫明:特首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條文的邏輯關係很清楚,「循序漸進」是前提,「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及「按民主程序提名」是必要條件,「普選」則是最終結果,焉有結果已經達到,前提或必要條件尚未滿足的道理?

林鄭月娥又說,如果政制原地踏步,市民會非常失望。然而香港政制即使不「原地踏步」,也未必等於向前更進一步,因為根據現時最「熱門」的一些建制派方案,泛民人士獲提名參選特首的機會,比目前小圈子選舉還要低得多,市民若清楚其利害關係,恐怕寧願「原地踏步」,也不會接受「後退十步」。

話說回來,政府若真的在乎市民是否失望,為何會在提交人大常委會的政改報告中,聲稱香港「普遍意見認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要「原地踏步」,叫市民大失所望?

《社會議題》/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