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許仕仁貪污案

陳鉅源及關雄生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庭審理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貪賄案中其中兩名被告,包括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的上訴許可申請,郭炳江兒子郭基煇亦到庭支持。律政司認為上訴理據薄弱,逐一反駁陳鉅源及關雄生的上訴理據。

代表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出,陳鉅源在2005年向許仕仁通過迂迴途徑提供利益,證據確鑿,而被告亦未能解釋為何陳鉅源要在許仕仁宣誓早上給予許仕仁470萬元。

就陳鉅源一方指陪審團對「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裁決不一致,郭炳江脫罪,陳鉅源都應無罪,律政司認為這只是他們的分析,陪審團有忠誠根據法官引導,分開考慮各人控罪的證據作裁決。律政司認為,陳鉅源一方上訴理據薄弱,形容是沒有希望,沒有爭辯空間,亦沒有上訴成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