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發表聲明,指校委會已就他的任命作出決定,屬校委會職權,他不便評論。他稱,這次任命並非個人得失的問題,是關乎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港大能擠身世界前列,正因為堅持這些價值和自由。他希望所有關心港大的人不會因今次事件而氣餒,又指港大校友走在一起,無懼風雨,作出最清楚的訊息,已經值得自豪。陳文敏強調今次不是勝負之爭,而是對價值和信念堅持和承擔的挑戰;而今次事件顯示在未來的日子,大家仍然要努力維護學術自由和大學自主。
陳文敏指任命非個人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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