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上訴案在高等法院上訴庭續審,上訴庭3名法官聆聽完上訴一方申請提交新證據的陳詞,在休庭商議約5分鐘後,不批准陳振聰利用蕭炎坤、古汉鵬及陳書春3人的新證據上訴。
博愛醫院永遠顧問蕭炎坤早前為陳振聰提出新證據,聲稱華懋和控方主要證人梁錦濠曾收錢替華懋作證。曾任梧桐寨村村長的古汉鵬,在陳振聰於2013年被高院定罪後,向陳的家人和律師聲稱梁錦濠在原審作供時曾用假文件,惟古及後不願出庭作證。另外,商人陳書春聲稱華懋集團全資附屬公司,曾透過迂迴方法支付5000萬元給華懋慈善基金,以用作應付爭奪龔如心遺產的官司,但陳書春聲稱無時間出庭呈交相關文件。陳振聰原本要求由上訴庭下令古汉鵬和陳書春出庭作供和交文件,但上訴庭亦決定不會採用此兩人的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