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鏞記爭產案

鏞記清盤案敗訴

高等法院裁定提出清盤呈請的甘健成敗訴,並下令他們要支付二弟甘琨禮一方約3000萬元的訟費。判辭指鏞記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再經同屬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朗猷」持有經營業務的子公司,雖然酒家是母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但母公司是海外註冊投資公司,在港沒有任何商業活動,母公司的作用只是為創辦人甘穗煇避過遺產稅負,在港沒有銀行戶口、辦公室、物業、負債、僱員和財務報告,唯一收入是「朗猷」的股息,所以法庭不能處理該案清盤問題。

甘健成兩名兒子甘崇軒、甘崇轅聞判後,在灣仔一家酒樓舉行記者會,表明即將辭去鏞記職務,在外開設另一間新酒家,新店傾向在中環,已積極物色舖位,會以一個高價位買入新舖,屆時與鏞記作良性競爭,強調不會用「鏞記」品牌。

勝訴的二弟甘琨禮表示,對於被母親指責不孝、法庭又指責其不敬,他稱自己「對得住天地良心」,又說本不願意跟兄長對簿公堂,一直積極調解,稱雙方多年來發生的人性故事,並非單憑法庭三幾個字可以演繹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