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逸傑
出生:1927年4月14日生於英格蘭薩西克斯郡(Sussex)
家庭:
‧父親名華特·喬治,母親名桃樂絲·鍾斯。
學歷:
‧早年入讀和芬高等學校(Worthing High School)
‧牛津大學布雷齊諾斯學院文學碩士學位
‧1966年獲政府送往英國根德大學深造一年,修讀「比較地方政府學」。
工作歷程:
‧1945年至1949年加入英印輪船公司(British India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任學徒。
‧在1954年至1957年,獲英屬馬來亞的殖民地政府聘請,官至馬六甲亞羅牙也(Alor Gajah)民政署長,期間又學習閩南話和馬來語。
‧1957年馬來亞獨立,鍾逸傑偕家人抵達香港,先在港府主理物資供應兩年,然後被調往新界工作。
‧鍾逸傑曾先後在荃灣(1959-61年)、離島(1961-62年)和元朗(1962-67年)等地出任理民官
‧1967年出任副新界民政署署長,隨後又轉任首席助理輔政司,主管土地和地政事務。
‧1973年以新界民政署署長的身份加入立法局
‧1973年11月5日至1974年3月31日出任新界民政署署長
‧1973年經當時的香港足球總會主席霍英東穿針引線,鍾逸傑以足總副主席身份出訪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首名英屬香港政府官員到訪。
‧1974年4月1日改任新界政務司,開始興建沙田新市鎮。
‧1978年獲委為行政局議員
‧1981年獲調任政務司,統領全港地方行政,並在地方試行代議政制,進行了第一屆區議會選舉。
‧1985年2月卸任政務司一職
‧1985年6月10日獲港督尤德爵士起用為布政司
‧1986年12月6日,香港總督尤德爵士出訪北京期間不幸病逝,鍾逸傑臨危受命,出任署理港督一職,任期4個月,直至翌年4月9日衛奕信爵士來港就任第27任香港總督為止。
‧1987年鍾逸傑離開公務員行列,此後曾經為港督衛奕信爵士的特別顧問六個月。
‧1987年至1992年出任香港房屋委員會主席
‧1988年出任首屆醫管局主席
‧中國政府在1993年至1997年委任鍾逸傑為港事顧問,又在1996年獲任命為選舉第一任行政長官的推選委員會委員。
‧鍾逸傑按政府慣例於60歲退休,選擇留居香港。
‧鍾逸傑目前是香港工商專業聯會會長
‧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中支持梁振英參選
榮譽:
C.M.G.(1978年)
K.B.E.(1985年)
J.P.(1988年6月22日)
Hon. R.I.C.S.(1991年)
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2002年)
其他公職:
香港外展訓練基金主席(1988年至1995年)
微笑行動中國基金董事會主席(1991年)
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董事委員會副主席(1995年)
香港外展訓練基金榮譽主席(1996年)
香港足球總會副贊助人
元朗青年商會贊助人
鍾逸傑表態支持葉劉淑儀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