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二次創作版權爭議 鍾樹根將串流當下載 December 11, 201501076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進入逐項審議條例草案條文階段。民建聯鍾樹根會上發言時誤解「串流」等如「下載」,指修訂條例字眼包括「串流」,並說:「你串流咗,播出來犯法,唔播出來都犯法,都係未經人同意Download咗人哋嘅嘢,就係咁簡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黃福來曾試圖解釋兩者的分別,但鍾仍未明白兩者的技術分別。事實上,「串流」是指經網路分段傳送資料,不涉「下載」。 Related Related tags :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二次創作版權爭議鍾樹根黃福來 馬逢國望早日通過版權條例 Previous Post 夏千福游說議員支持草案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