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霍家爭產案 銘源申削股本被拒 須付霍麗娜訟費 January 28, 201601313 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前為南沙業務設立的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由於股東認為公司持有過多現金,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把股本由31億,削減至19億,但長房二女霍麗娜反對申請,認為此舉違反股東協議,雙方為此對簿公堂。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拒絕銘源的申請,且下令公司須支付霍麗娜的訟費。 Related Related tags : 霍家爭產案霍英東霍麗娜 澳偵察機巡南海 Previous Post 大江東去浪淘盡 江山如畫還看「涌尾 」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