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根據新修訂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宣告,7名涉嫌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醫生,其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將於11月9起失效。
盧寵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出席活動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修訂《規例》不是權力的問題,而是責任的問題,政府有很大的責任去保護市民健康。「要承擔一個責任,我們要有足夠的法律基礎去執法。所以這次的事件,反映了政府對市民健康的重視,在抗疫上我們要繼續承擔這個責任。」
有記者追問,政府輸了官司就去修改法例,會否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
盧寵茂回答說:「政府是要依法辦事,法例要足夠授予政府一個權力,以執行在抗疫上我們的責任。這條條例由它訂立的初始,它的初心就是要讓政府能夠有足夠的權力去承擔這個責任。權力和責任是同一時間的,有足夠的權力,我們才可以去承擔這個責任。」
政府發言人表示,豁免證明書失效涉及的7名醫生,分別是戴港盛醫生、蔡淑梅醫生、傅元龍醫生、王秉亮醫生、殷錦新醫生、陳凱旭醫生、林定儀醫生。根據醫健通紀錄,他們發出的豁免證明書至今仍然有效者,接近20,000張,佔所有仍然有效的豁免證明書超過50%。
發言人又表示,豁免證明書失效的宣告,已刊載於政府網頁。在作出上述整體失效宣告前,醫務衞生局局長已根據經修訂的《規例》,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疫苗通行證」制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受損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任何一份豁免證明書前沒有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以及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經考慮上述因素後,基於現有資料及紀錄,醫務衞生局局長認為,使有關7名註冊醫生所發出的全部豁免證明書,就施行『疫苗通行證』制度而言不再有效,屬符合公眾利益之舉。」
根據《規例》,該7名醫生可在11月1日或之前,向醫務衞生局局長作出書面申述,解釋何以不應作出有關整體失效宣告。
政府是在昨日(10月25日)刊登憲報,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授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在有合理理由懷疑某醫生未有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而發出豁免證明書,可宣告這些豁免證明書失效。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修訂規例》同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又表示,醫務衞生局局長已遵照《規例》作出安排,讓持有失效豁免證明書的市民可獲得其他註冊醫生按衞生署指引進行臨床評估,以斷定他們是否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這些市民除可自行諮詢其他私家醫生外,亦可前往醫院管理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由公營醫療系統醫生按他們的臨床身體狀況,確定是否可繼續獲得醫學豁免。普通科門診服務的50元收費可獲豁免。
封面圖片:盧寵茂(左1)今日出席立法會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活動,支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左2)和議員接種疫苗。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