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應課稅品(修訂)條例》今正式實施。新條例禁止零售店、便利店、超市及網購店等以當面分發、遙距分發及自動銷售機方式,向未滿18歲人士售賣酒精飲品。控煙酒辦督察今日起會到商舖作合規巡查,檢查有否貼出法例規定的訂明通知。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管李培文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法例實施初期,會先用勸喻形式要求張貼通知。若商舖沒有展示通知,將提示商家貼出通知。在新法例下,業務推廣上提供免費酒精予未滿18歲人士亦屬違法。
李培文稱,若商店已作合理措施,如檢查顧客身分證,而僱主可證明已提供培訓及適當指引予僱員,毋須擔心容易觸犯新法例。
(資料圖片: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