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今日(26日)凌晨被捕帶回警署。警方下午稱留意到網上有激進、煽動言論,以及披露警員個人資料。鄭麗琼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具煽動意圖」罪,遂作出拘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表示,被捕人士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但不會詳細評論有關字句,調查仍在進行,警方會再諮詢律政司意見。他又稱,警方是針對犯法的行為,任何人犯法都應受到法律制裁,警方不會理對方的背景和工作。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涂謹申下午到葵涌警署外聲援鄭麗琼,抗議警方濫捕。許智峯引述鄭麗琼的律師代表稱,警方引用的條例為30至70年代修訂的法例,主要用作鞏固當時英女皇於殖民地的權威,管制挑釁及散播仇恨言論。他形容該法例為「極度古老的法律」,要求警方立刻解釋拘捕理據,並質疑有關法例違憲,針對鄭麗琼本人。
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則指,警方在中西區區議會會議上不理常規,經常打斷會議進行,鄭麗琼主席當日只是維持會議秩序,稱絕不接受因捍衛區議會尊嚴而遭警方針對,如日後警方代表不遵守常規,仍會將違規代表請離會議廳。
鄭麗琼下午約2時保釋後離開葵涌警署,案件已交給律師團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