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立法會回應處理前行政長官梁振英UGL案時,指律政司尋求外界獨立法律意見並非慣常做法。鄭若驊指,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是經過仔細考慮廉政公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並沒有受涉案人士的身分或政治因素影響。
她表示,律政司一貫做法是由內部人員作出是否檢控的決定,當案件涉及內部人員,將案件外判尋求法律意見是合適的做法,但尋求外界獨立法律意見並無硬性指引。而她指在過去三年,除涉及律政司內人員案件外,只有一宗案件尋求外界法律意見,故此並非律政司慣常做法。
鄭若驊強調,律政司對每宗案件的處理,是根據法律、《檢控守則》及基本法賦予律政司的獨立性去做,不會受涉案人士的社會地位或者政治環境影響,亦不會因擔心社會及媒體對案件的反應,而丟棄法律原則,每一名檢控人員接到一宗案件時,都會先考慮自己有無利益衝突或者會否有偏頗的觀感。
她指根據《檢控守則》,基於法律特權保密、證據保密性、尊重涉案人士、證人私隱,及更重要的司法公正,若隨便將證據公開,或會引致「公審」情況,對香港司法制度並非好事。故此,律政司慣常是不會就是否提出檢控發出聲明,但當事件受社會關注時,律政司會適當回應,但不能交代所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