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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選民登記冊調查不果 湯驊建減工時設6個月通報機制

2016年立法會新界西選舉後,選舉事務處遺失一本在葵青區「偉盈」票站的選民登記冊,涉及8000名選民,隱瞞逾2年始被揭發。選舉管理委員會今午交代有關事件的獨立調查報告。 選管會表示由於事隔多時和缺乏直接證據,無從確切斷定有關選民登記冊何時及如何遺失。調查發現,處理選舉文件的程序確有不當或不善之處,可能導致登記冊遺失。

報告指,前總選舉事務主任和前首席選舉事務主任,身為選舉事務處最高層的兩位管理人員,在處理上欠缺敏感度,由於事態嚴重,他們當時應該介入。

另外,前總選舉事務主任在今年4月,曾公開指其下屬一直未匯報選民登記册未能尋獲一事。但選管會留意到廉署去年1月的便箋,和前首席選舉事務主任在去年1月電郵後,認為前總選舉事務主任對別人說他之前未獲報告一事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選管會認為前總選舉事務主任,身為部門首長,應更審慎和小心確保向公眾發放正確信息。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表示,工作人員的工時超過30小時,過於疲累,可能導致 遺失選民登記冊,建議縮短投票時間。但他又提到政府曾就縮短投票時間作諮詢,結果被反對。他重申現正積極考慮容許部分工作人員遲數小時上班,以免在尾段過於疲累,卻無奈工作人員必須為公務員以自願形式申請,難以聘請大量人手。

馮驊表示,選舉事務處在架構上有問題,處方前高層敏感度不足,並無向選管會報告遺失事件,報告中已提出不滿意處方架構,建議要由不同人士擔任監督及運作角色。他又指,未來就遺失選民登記册等物件會有一個通報機制,處方最多6個月內就要向選委會及公眾交代,以增加透明度及公眾信心。

被問到時任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有否蓄意隱瞞時,馮驊回應說,今次的調查範圍是調查整件事,而非調查個人。他表示,黃思文是公務員,而調查公務員有既定機制,又強調今次調查不會防礙到其他部門的調查工作。他補充,前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本來在6月底年度休假, 之後他被調離選舉事務處,至於他調職原因要由公務員事務局回答。

(資料圖片︰RTHK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