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區議會選舉將於本月24日舉行,由浸大及民權觀察組成的「選舉觀察計劃」就區議會選舉發表中期觀察報告,建議選管會交代危機管理委員會在區選投票日的應變方案,並促請政府公開承諾盡力使區議會選舉如期舉行。
報告指出,舉主任運用酌情權處理參選人提名準則不一,令選舉公正受損,參選人難以準備競選工程,對參選人的選舉開支亦會構成影響。如有部分選舉主任要求參選人解釋她們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理解,有些選舉主任卻沒有這樣做,亦有20多位參選人在提名期後才獲選舉主任確認提名有效。報告認為,香港眾志黃之鋒被取消提名資格,是對候選人進行與法律要求不相關的思想審查,選舉主任以政治審查撤銷參選人資格,選舉管理委員會是責無旁貸 。
報告建議選管會應交代危機管理委員會就區選投票日的應變方案,包括臨時中止票站及點票站運作、以至關閉的程序、執法部門在票站及點票站內外執法及使用武力的準則、票站主任及執法部門在現場的權限、和臨時中止投票時的保安辦法等,以回應公眾對政府的「危機管理委員會」缺乏代表性和透明度的質疑。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客席講師梁啟智認為,面對選舉安全的憂慮,如提出延後、取消選舉是消極做法,向公眾說明應對措施反而令人放心,「好過說有憂慮就取消,這不是港人做事方式」。
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兼任講師黎恩灝則認為,政府應預防投票日出現社會衝突情況,如與持份者協商、邀請國際專家來港,讓社會看到政府有承擔、有決心如期舉行。他又建議,警方應盡其積極責任 (positive duty) 保障、協助和配合候選人的選舉活動,更配合票站主任指示和職務,切勿越俎代庖,成為票站的總指揮,不應妨礙投票站、候選人、選民、傳媒和現場觀察員正常活動。
(資料圖片: 選舉觀察計劃網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