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袁彌明今早在Facebook表示,親測成功以身份證副本投票。選管會下午發表聲明,指選民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領取選票,有關文件不一定是香港身份證,「根據現時投票安排,選民單憑出示身份證副本不能領取選票」。
選管會聲明引述《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第50(1)條,指除非投票站主任在查閱某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或顯示該人的姓名及照片的任何其他文件後,信納該人是其所聲稱的已登記於正式登記冊上的人,否則投票站主任不得給予該人選票。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則回應,指沒有規定一定要使用身份證,「任何選舉主任信納它,一個妥當、辨認到身份的證明文件都可以」,並強調會詳細調查所有投訴,並且在適當時候再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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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選新界西的人民力量陳偉業向選舉事務處投訴,逸東邨南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學校票站的票站主任接受選民以身份證影印本投票,質疑有關做法違反選舉規定。陳偉業促請票站主任及有關當局徹查事件,確定使用身分證影印本人士身分,若發現相關人士以假身分投票,應立即檢控。 選管會主席馮驊回應,指會詳細調查所有投訴。但他表示,按現行法律,選民領取選票時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但無規定一定要用身分證,「任何選舉主任信納他是辨認到身分證明文件都可以」。
In "事件簿"

人民力量陳偉業今早向選舉事務處投訴指一票站批准以身份證影印本投票。人民力量袁彌明以選民身份在Facebook直播,指成功測試憑身份証副本進場投票。她直斥有關決定是兒戲行為,副本容易造假,表示若發現違法行為,將提出選舉呈請。 袁彌明到港島跑馬地一票站,手持一張在文具店影印且形容為「濛查查」的身份證副本投票。其後經選舉主任「確認」後,表示袁彌明可投票。袁彌明稱,選舉主任指憑肉眼即可分辨,只要核對名字、面相、証件號碼符合票站內的選民登記冊,即可確定選民身份,而回鄉卡、長者卡等証件,只要有身份証號碼、有名、有相,都可以用來進入票站投票。她批評程序兒戲且不合規格,指該張白紙「無厚度」,也無身份証上的晶片、防偽,易被人擅改資料和相片。
In "事件簿"

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18日)公布選舉活動指引。選管會稱,在公平及平等的原則下,每名選民須排隊進入投票站投票, 未有接納建制派增設 「關愛隊」的建議。 選管會表示,考慮後決定沿用去年區議會選舉的處理方法,盡量讓長者、孕婦及殘疾等有需要人士坐下輪候領取選票,並適當地記下其排隊次序,當輪到該選民領取選票時,就直接前往有關發票櫃枱領取選票和投票。 指引稱,票站主任會視乎站內「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有關發票柜枱所負責的身分證號碼組別,或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加開柜枱,以加快處理排隊的選民。選管會又指,除了將各類明確有效、無效及問題選票樣本張貼在點票區內,供投票站主任、候選人、其選舉代理人及監察點票代理人參考外,亦會張貼在點票站的公眾區範圍內,希望藉此加深公眾對有關方面的認識。 對於有關採用「電子派票」的建議,選管會認為推行電子選民登記冊涉及多個程序,包括招標、修改相關附屬法例、反覆驗證及測試系統,認為要趕及在9月推行不可行。
In "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