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透過政府新聞處發出聲明,指「香港一直有良好的選舉文化,選管會絕不容忍選舉中出現任何欺詐、威嚇或暴力的情況」,亦表示「如接獲有關投訴會嚴正處理,轉介執法機關跟進」。
選管會表示,「香港選舉法例有明確和嚴謹的條文規管選舉中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藉賄賂、武力、脅迫手段或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候選人資格的行為,均屬舞弊行為」,「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以誘使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或退出競選」。
選舉管理委員會透過政府新聞處發出聲明,指「香港一直有良好的選舉文化,選管會絕不容忍選舉中出現任何欺詐、威嚇或暴力的情況」,亦表示「如接獲有關投訴會嚴正處理,轉介執法機關跟進」。
選管會表示,「香港選舉法例有明確和嚴謹的條文規管選舉中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藉賄賂、武力、脅迫手段或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候選人資格的行為,均屬舞弊行為」,「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施用或威脅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以誘使任何人參選或不參選,或退出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