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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發出第2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
給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

運輸署今日公布,已根據《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第4(1)條,批出第2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予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在西九文化區內進行自動駕駛車輛測試。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冠忠遊覽車獲批准以2輛自動駕駛車輛,於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0月2日(包括首尾兩天),由0100 至 0500, 及由1000至1600,在西九文化區內於指定時段和路段進行測試,即來回西九文化區西閘、西九文化區私家路段、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項目辦公室、博物館道及文化道。

發言人又表示,測試期間,車上會長駐有後備操作員以在有需要時接管車輛的操控。

根據運輸署資料,冠忠遊覽車的先導計劃,採用金龍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製造的自動車,品牌/型號為「金龍/ XMQ6750BGWBEV」。

該署發言人又說,歡迎有興趣的機構或企業提交申請,協力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在香港進一步發展。運輸署接獲先導牌照申請後,會按《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先導使用實務守則》,考慮申請人就自動駕駛系統的設計運行範圍及功能、相關的國際或國家標準/指引、道路測試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審批。署方會嚴格把關,有序和安全地推動自動車在香港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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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的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測試範圍/路線。

主圖片來源:運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