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聯同袁國強和黎棟國、以及署理警務處處長黃志雄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香港與內地雙方5日在京就兩地通報機制舉行的會議,取得階段性及實質成果,雙方會面積極就多個議題進行討論,並將於本月底進行第2輪磋商。梁振英表示是次磋談可歸納得到4項成果包括:1. 將通報時間縮短到少於14日;2. 通報內容應明確化,包括列明所涉案件及案情摘要; 3. 增加通報方式及對口單位,涵蓋所有報法單位;4. 同意本月底進行第2輪磋商。
但一直協助林榮基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港府與內地商討通報機制並無取得成效,認為通報時限應縮短至10天,並允許港人前往探望在內地被拘捕的人士,希望內地各部門嚴格遵守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