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會上表示,跨部門專案組會研究修例,增加針對迷你倉和舊式工廈的消防措施,期望於下個立法年度提出修例建議,現時希望能透過不同措施,例如要求租戶聲明不儲存危險物品、派保安員24小時駐守倉庫,保障迷你倉的安全。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補充指,修例會研究工廈的不同用途,或考慮刑事化某些行為。
政府現時估計全港有497個迷你倉及類似處所,消防處處長黎文軒指,當局巡查後會更新數字,而現時已發現部分迷你倉違規,已交予律政司檢示是否合法。
工黨何秀蘭表示,現時工廈用途廣泛,惟法例已經過時,修例刻不容緩,又質疑當局如何規管位於商住樓宇的迷你倉。
另外,屋宇署證實,西灣河太安樓有僭建物,並有迷你倉,正安排發出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