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松偷步買車風波

議員質疑董梁自編自導一場戲

立法會議員再度質疑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議員質詢時揭發未收到梁錦松書面解釋前,已斷定梁毋須辭職。梁錦松指特首董建華早在3月10日他首次提出口頭請辭時,董已表明不覺得梁需要請辭,但之後他仍有向董提交辭職信。

立法會議員批評梁辭職信的可信性,直指二人「自編自導一場戲」及「為記錄而寫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議員張文光批評,梁在公開交代事件的時序表中,未有提及辭職信一事,質疑梁在3月5日行政會議上沒有申報買車是有意隱瞞,「我想你感受一吓市民腦海的感覺,大家覺得你同特首,信來信往,自編自導,好似一場戲咁,大家覺得香港根本就係你兩個人的私產。」

法律界吳靄儀說:「根本就唔似係兩個人互相通訊的信件,好似兩個人一齊去written for record (為記錄而寫)的信,令我好唔安樂。」

梁錦松會上兩次反駁說:「我唔覺得我誠信有問題。」又強調辭職信並非後補,他是在3月10日下午口頭向董建華請辭,晚上在辦公室內寫下請辭信,翌日由其秘書打字並在中午親身提交予董,事件的時序表中沒有提及請辭一事,是因為他將買車及請辭兩件事分開。

梁錦松又首次透露,行政會議在3月5日討論預算案加稅事宜時只作口頭滙報,包括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只是在會議結束前才申報買車,但他承認當時自己沒同時申請,他自辯說:「當時我腦海正想着其他有關預算案活動。」他後來更補充,將家事和公事分開,才有今次的過失。

不過,梁錦松下午去信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表示早上的會議後,其政務助理李達志向他指出有些資料弄錯。實情他是在3月12日,而非11日向特首董建華遞交辭職信。

民主黨打算在立法會中提出決議案,要求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預料議案因只得民主派的支持而遭否決,吳靄儀將在稍後對梁提出不信任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