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實施事件簿

議員憂條例未照顧中小企

政府多次就《競爭條例草案》讓步,包括提高「低額模式」,如濫用市場權勢的企業,營業額由不超過1100萬元,提高至4000萬元,令獲豁免的中小企大增。不過,多個團體及政黨人士均質疑有關建議,令相關機構可壟斷市場,最終令中小企和市民受害。

時任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出席城市論壇時認為,條例應集中打「大鱷」,同時要兼顧中小企的憂慮,給予他們合理的豁免。她又擔心如大財團以默契設立統一價格,而非公開合謀定價,有關法例未必可打擊,認為可多參考外國經驗。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引述早前工會的調查指,本港兩大超市聲稱特價及減價日與事實不相符,促請當局盡快訂立《競爭法》加以監管外,應同時配合商品說明條例立法;當局亦應透過其他配套措施輔助中小企經營,包括打破領匯壟斷屋邨街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