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開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王國彬在會上重申,修例只為打擊大規模侵權行為,並非針對網民惡搞改圖改歌。對於公眾要求豁免惡搞,他則表示政府抱開放態度,需要諮詢公眾才作決定,希望先通過修例再作諮詢。
然而,公民黨湯家驊批評,政府未有釐清惡搞是否需負刑事責任,認為會大大影響二次創作尺度,等同製造白色恐怖。他指出,若政府無意針對惡搞,應將檢控門檻提高,只有對版權持有人構成「相當或嚴重損害」才可入罪。他要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草案恢復二讀時馬上就豁免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