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午再次召開記者會,回應近日警方行動。 警方表示, 日前拘捕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時搜出的10支「鐳射槍」,都沒有電池,並指警方當時放入電池測試,是按一般檢獲類似證物程序,測試是槍或普通電筒。
對於警方在昨日的記者會,進行鐳射光照射是否污染或影響證物,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回應稱,警方尊重及無意圖影響司法程序,測試唯一目的是回應公眾關注,讓市民知道是「鐳射槍」,釐清公眾的疑慮。
警方指,涉案的「鐳射槍」需要交予相關機構檢測,暫時無法提供「鐳射槍」的功率。而涉案人方仲賢現時仍在醫院治療 ,正進行初步調查,計劃在接受完治療後,讓他先擔保 。
〈資料圖片:香港電台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