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警務處行動處處長任達榮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警方正就世貿部署行動進行全面檢討,範圍包括所採用的策略、裝備及處變手法等。據初步評估,警方使用的武力符合法例賦予權力,並透露在世貿期間,警方曾施放6發布袋彈、34枚催淚彈、738罐胡椒噴劑,以及有515名警員曾使用警棍防護。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警方提供資料並無交代事實,避重就輕,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跟進。
任達榮表示,在騷亂當日,是由現場指揮的1名高級警司決定作出拘捕行動,警方並採取圍堵、過濾及談判的措施,但示威者採取消極及對抗方式,最終演變要十多小時清場。
至於時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李定國則表示,當日曾聽取警方滙報及觀看電視片段,認為警方的拘捕理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