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立法會宣誓爭議 譚志源:刊憲後再定補選日期 December 1, 20160947 高等法院上訴庭今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宣誓司法覆核的上訴,維持原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回應指,補選需在立法會秘書處就議席空缺刊憲後,選舉管理委員會才有權力公布補選日期,而非政府決定。 過往的補選一般需時4至6個月,選管會考慮日期時,除了法例要求外,亦需考慮實際情況,包括人手,如公務員報名做票站主任及相關訓練、場地考慮、票站數目,以及財政資源等。 Related Related tags : 刊憲立法會宣誓爭議補選譚志源 文匯報批彭定康再為英美發聲 Previous Post 李國章:討論港獨浪費時間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