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新聞採訪與寫作

譚小環銅鑼灣賣魚蛋

無綫捱十八年 月薪萬八

 

譚小環銅鑼灣賣魚蛋

事件背景

譚小環p1壹週刊 2014年04月10日

• 與無綫解約後,近年幾乎銷聲匿跡的九四年港姐譚小環,原來已經秘密轉行。本刊發現,當年長期雄霸信和賣相第一位的冠軍港姐,如今已變成在銅鑼灣渣甸坊開鋪賣魚蛋的阿姐。

• 在無綫捱足十八年,離開前,月薪僅得一萬八千元,無綫之後加薪三百元傾續約,令譚小環心死,決定走人。

• 由索爆港姐變魚蛋妹,譚小環吸一口氣說:「去到呢個階段,已經冇得介意,魚蛋妹都係人,靚唔可以當飯食!」

 

正方

The Golden Mean (中庸主義)

• Aristotle’s virtue ethics, “good character” would make “good decisions”.

• A person with a good character shuns any form of extremity and always choose a path in between.

• Journalists are likely to make sound ethical decisions for the right reasons.

• 公眾人物,符合知情權原則

• 訪問內容正面,沒有貶低當時人

• 甚至可能有宣傳成效

反方

內容屬私生活

譚小環p2• 既然譚小環已退出娛樂圈,她的生活則無必要再報導。

• 「離開無綫後,譚小環亦有與王維基的香港電視接觸,可惜對方開台連番受阻,為免夜長夢多,譚小環決定放手一搏,開檔魚蛋檔……
過去習慣留長頭髮的譚小環,為方便工作,將頭髮剪短,並刻意戴上眼鏡,就算食客近距離望,亦未必即時察覺這個四眼阿姐,原來是九四年港姐冠軍譚小環。」

• 譚小環離開無綫開檔只是普通事件,毋須描寫得像大新聞並登上封面。背後用意何在?

• 即使報導譚小環因仕途失意而要轉行,亦應只集中在她的工作辛酸,而沒必要把她的丈夫包括在內。

譚小環p3• 「上週四中午,譚小環如常在鋪頭睇檔,一點午飯時間,從事保險的小環老公蔡強榮到鋪頭準備接老婆一齊食飯,由於顧客應接不暇,他唯有與友人傾住等。
一行人到附近的茶餐廳開飯,上樓坐近窗口的卡位,明顯經常幫襯的小環,與侍應有傾有講。吃了約一小時,小環買了外賣,給也有在魚蛋檔幫手的小環媽醫肚。」

內容另有所指

• 通篇表面描寫譚小環轉行的生活,字裡行間都在刻劃無線電視「刻薄」的形象。

• 譚小環決心轉行,也是靠 TVB「激勵」。

• 一二年,因為王維基搞香港電視,高價撬走無綫近二百名台前幕後員工,其時無綫高調表態會大幅度調整薪酬,到頭來講一套做一套。

• 對於近日無綫藝員要被高層面試,小環不諱言未有心理準備再 sell自己。

有賣廣告之嫌

• 全篇宣傳味濃

• 每日上午十一時許,譚小環都會到位於銅鑼灣渣甸坊、面積約百多呎的魚蛋檔開工

• 在鬧市開檔賣魚蛋,譚小環拋開過去,但仍刻意改頭換面。

• 「啱啱開鋪嗰段時間,好多人認得小環,成日撩佢傾偈,後來佢剪短晒啲頭髮,又戴個眼鏡遮吓,佢唔係怕人笑,只係想專心做生意。」

• 不想招搖 vs 雜誌頭版??

• 網友稱見到譚小環在店外張貼該期壹周刊

正方

Fulfill the Purpose of Journalism

• Provide forum for public criticism (when issue occurs).

• 利用此事引起公眾討論,明白藝人背後的辛酸

• 同時通過此事突出,任何人也可以活得自在

 

我也想開餃子店 李碧華 (《蘋果日報》13/04/2014)94年港姐冠軍譚小環,被傳媒報導在銅鑼灣鬧區開家小店賣魚蛋。見她衣着樸素,自食其力,我們支持她當自己都不介意的「魚蛋妹」。所有採訪中她表現得坦然、怡然,有些人認為電視藝人受盡公司壓迫,末路轉行,但一個人憑自力幹活,放下身段,應受尊重。
很多藝人不再戀棧(或無法延續)幕前風光,過眼雲煙吧,必得有後路重覓新生:當雞販、賣百貨、開甜品店、到M記賣漢堡包、教瑜珈、變身經理人、做美容生意、當保險經紀、當sales……日子過下去,知足常樂,平淡是福。
如果路過渣甸坊,也許光顧小環魚蛋檔,但不會打擾她,大家像普通人般各自努力──其實港人好中意食魚蛋燒賣腸粉,是兒時回憶,終生小吃。
以前我也曾想過開餃子店,因為寫劇本時吃過中國餃子法式餃子意大利雲吞……可以新鮮食材排列組合,設計美點,保證有「疑似嬰胎」餃子呢,好玩。水煮的原湯化原食,簡單衞生,且不涉地溝油。遺憾是我忙,又不太懂做生意,只空想……

 

• Keep news relevant, comprehensive, interesting and in proportion.

• 利用譚小環前港姐身份能吸引讀者興趣

• 並未對當事人和她的親友造成滋擾

• 報導基於事實

• 照片無經修改

• 當事人無異議,更將報導作「招牌」

• 脫星鄭艷麗洗盡鉛華
自食其力 返麥記時薪$32

• 小量內容屬私生活
為作更全面報導

建議

• 退出娛樂圈的藝人,私生活照如和丈夫吃飯等,不宜刊登

• 找TVB回應

新聞:http://hk.next.nextmedia.com/article/1257/17235921

報告:劉栢麟 陳穎 許俊傑 歐陽曉羚 蔡浩銘 陳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