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訴諸情理

日前,一個有港澳台星馬人士參加的郵輪旅行團,由於到達越南下龍灣後不能登岸觀光,遊客鼓噪,上演了一幕「佔領郵輪」,率眾者還是建制派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旅遊業界人士驚呼:「怎麼香港人也跟大陸人一樣,變成『旅霸』?!」當大陸人和港澳人交流急速頻密之際,互相影響學習,何怪之有!

一般人以為,尤其是這次批評港人為「旅霸」的人,都認為香港人是「文明的」,所以即使遇到不合理的事情,都應該循合法及法律程序去處理,而不應該像早前大陸團遊客那樣,遇到狀況,先聲奪人,佔車霸酒店,除了法之外,還訴諸情和理,爭取曝光率,以求解決事情。然而,「文明」就像一頂帽子壓住香港人,就像「法治」一樣。但偏偏,以法律途徑去解決事情,不僅時間延宕,更重要的是,請律師打官司,需要一筆高昂費用,一般市民很難透過這種方式向財團企業取得合理賠償。這個背景之下,相信更多港人學習大陸人,以情及理作為行動的理據。

這種兩地人交流,相互學習的情況,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便出現了。當時,中國大陸開放改革剛啟步,廣東省珠三角一帶逐漸富庶,一些家庭也買了電視機,可以收看到香港的電視台。還記得,九十年代中期發生在中山縣的一場農民權益運動中,發起人便是模仿香港的示威遊行的方式,進行組織,並成功取回部分權益。

今次的「郵輪旅霸」事件,只是反映港人也開始學習部分大陸人的處理方法,這是文化交流的一部分,旅遊業者毋須大驚小怪。更重要的是,業界應多下功夫在保障遊客權益身上,發生意外時,應合力去解決問題,取得一個雙方都接受的方案,而不是要旅客承擔所有後果。

《社會議題》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