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許智峯搶手機案 被判240小時服務令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搶去一名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早前被裁定3項包括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普通襲擊及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名成立,今早(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港元。

許智峯在庭外表示,不會因為這次案件放棄在議會內外的抗爭,但會檢討應要用更好方法進行持久的抗爭。他又說,希望社會的焦點和心力,不要放在他個人的案件上,而是放在修訂《逃犯條例》,形容今次可能是香港最後一個重要的戰場,他自己亦會把精神、時間和心力放在抵擋《逃犯條例》。

辯方求情時指,許智峯有真誠悔意,而且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加上許為家中的經濟支柱,望法庭考慮減輕判刑。而許智峯親自求情時指,自己因看見制度不公,認為政府的行為侵犯議員私隱,單純希望透過自己的行為帶來改變。

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指,認為女事主的行為未有侵犯他人私隱,而許智峯無權干涉其他人在立法會內如何作紀錄,亦未有權力自行執法及蒐證。法庭宣判,判許智峯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普通襲擊罪判罰款3000元以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則判罰款800元。旁聽人士聽畢後鼓掌。

(資料圖片: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