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終審法院昨日起一連兩日審理上訴。終審法院於去年7月只批出原審第5控罪、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的上訴許可,即公職人員在上任前收取款項後,向付款人保持「傾向優待」,是否足以構成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終審法院去年7月批准4人,就第5項的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出不服定罪上訴,其餘的上訴申請全部不獲批。郭炳江之前獲准以1000萬元保釋外出,是他面對的唯一控罪。
正在服刑的3名上訴人許仕仁、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早上9時許坐囚車抵達法院。許仕仁與陳鉅源頭髮花白,關雄生就與服刑前相貌無太大變化。郭炳江入庭後,須進入犯人欄內,與新地老臣子打了招呼。陳鉅源向親友舉起手指公及微笑。
郭炳江說,帶著平安的心上庭,一切交給神,昨晚睡得很好,感謝家人和朋友的支持。被問到有沒有信心,郭炳江說,過兩天才知道。郭炳江兒子郭基煇則說,父親無焦慮,這幾天在家一起吃飯、祈禱,一切如常,以平常心看待。郭炳江最先坐入犯人欄,他之後與許仕仁握手,多名新地高層亦有到庭聽審。
案中的4名上訴人為許仕仁、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於14年12月分別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多項罪名成立,許被判監7年半、陳被判監6年、郭及關則各判囚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