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許仕仁貪污案 許仕仁郭炳江第二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 December 19, 201401553 第二項控罪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9人陪審團一致裁定,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罪名不成立。控罪指兩名被告在2005至2007年許仕仁擔任司長期間優待新地、其附屬或聯營公司或郭炳江,以換取500萬元。 Related Related tags : 許仕仁許仕仁貪污案郭炳江 許仕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 Previous Post 許仕仁第三、第四項控罪不成立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