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言論有罪《北京觀察》

以她的學歷,很多人會羨慕,因為她擁有清華環境工程和中文專業雙學士、文學碩士的學位;以她的經歷,很多人會好奇,因為她做過新京報記者,又是出了幾本書的作家,然後組獨立樂隊,唱搖滾。不論是羨慕還是好奇,就是輪不到同情。

然而北京歌手吳虹飛,現在成了很多人同情和出言相助的對象,因為她在網上說了幾句話,被北京警察給抓了起來,傳說還已採取較嚴重的「刑事拘留」,檢察院還放話要判刑。

吳虹飛那天在微博上刷了一帖,說她要炸街道辦事處,炸建委,還要炸人才交流中心。隨後,大約是感覺到了有點不妥,刪了帖,補一句「我要炸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旁邊的麥當勞的雞翅、薯條、饅頭。」。但一天後警察就上門,把她給帶走了。

那是二十一日的事,離冀中星在北京機場引爆土製炸藥,只晚約十小時。她這件事,連公安部副部長都出來表態,而公安部二十五日召開「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夏秋社會治安整治工作會議」,強調對揚言實施放火、爆炸等極端暴力行為,以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短暫沉默後,近日輿論突然大嘩,不僅出現對吳虹飛強烈同情的聲音,更出現對這一事件的法律探討,乃至對言論自由的爭論。民間主流觀點,認定吳虹飛有言論偏激的問題,但沒有實施暴力行為的故意,更沒有實質性威脅,沒有構成犯罪,只宜行政處理,不應刑事處罰。

還有一種看法,說現在的中國,聽到有人說要炸什麼都不會害怕,但看到吳虹飛事件有點害怕,因為你在網路上說一句話,馬上就有警察進家門把你帶走,這才是最可怕的事。